渝经信通信〔2025〕6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
榜单(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经信规范〔2024〕18号),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并经市经济信息委2025年第1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重庆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榜单
围绕国际消费电子展(CES 2025)所展现出的具身智能领域新趋势,结合重庆实际,发布两类共8个项目(见附件1)。
(一)功能型
1.具身智能扫地机器人。
2.药房机器人。
3.居家智能床形机器人。
4.AI超级智能钢琴。
5.医疗服务机器人。
(二)陪伴型
6.智能宠物机器狗。
7.具身情感陪伴机器人。
8.具身智能玩具。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是包含需求单位的联合体,需求单位配合攻关并落实产业化任务,牵头单位应具有设计研发实力。联合体内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主体开展项目攻关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具备支撑项目攻关的必要条件。项目榜单金额500万元,联合体配套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需求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资料(附件2)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原则上于2025年5月2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和光盘版一式两份寄送至牵头单位注册地区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下同)经信部门。申报资料一份留区县经信部门存档,一份由区县经信部门初审后提交市经济信息委。
(二)区县真实性审查。区县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在申报材料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申报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电子光盘和推荐表一式一份寄送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智能终端处(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7002室)。联系人:吴海佳;联系电话:023—63896259,18725716996。
(三)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里程碑”式管理,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项目启动拨付10%经费;产品达到考核指标且累计产值达到500万元可申请第一阶段考核,考核通过拨付30%经费;累计产值达到3000万元可申请第二阶段考核,考核通过拨付30%经费;累计产值达到6000万元可申请结题考核,考核通过拨付30%经费。若未通过第一阶段考核,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际投入情况进行审计,按照专项资金与联合体自筹经费的比例,收回多安排的资金(例如,某项目启动拨付50万元,第一阶段考核未通过,经第三方机构审计,项目实际投入30万元,专项资金与联合体自筹经费比例为1:2,则实际投入中有10万元来自专项资金,收回多安排的40万元专项资金)。若前一阶段考核通过,后一阶段考核未通过,不收回已拨付资金。揭榜单位每季度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项目进展。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不超过两次考核和验收。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成功揭榜的,申报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每季度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承诺揭榜后能够在实施周期内达到该榜单项目规定的考核指标要求。
(二)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做好初审推荐。积极协调解决揭榜单位在项目研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三)市经济信息委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为揭榜单位提供良好的攻关环境,并根据项目推广和应用情况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于揭榜单位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推进实施榜单项目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第二批)
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第二批)
3.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单位推荐表(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第二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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