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2〕1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促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我委制定了《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推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规范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企业研发机构,主要是围绕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规划布局,企业牵头建立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服务等活动,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产学研结合紧密、用人机制灵活、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等特征。

第三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备案,以及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市经济信息委对符合条件的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备案并择优认定为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每两年对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开展一次运行评价。

第二章  备  案

第四条  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公司;

(二)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能切实解决产业关键重要技术问题,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三)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四)主营业务收入应以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第五条  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备案程序:

(一)自主申报。市经济信息委年初发布组织备案通知,符合规定的研发机构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数据,提出备案申请。

(二)区县审查。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核备案。市经济信息委对符合要求的研发机构给予备案。

(四)结果反馈。市经济信息委反馈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结果。

第三章  认  定

第六条  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备案,且运行一年以上;

(二)法人主体是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股东等投资主体联合共建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至少2个以上股东;

(三)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有20名以上的研发人员且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研发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五)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第七条  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市经济信息委发布组织认定的通知,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向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二)区县推荐。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经济信息委。

(三)评审认定。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资料审查、运行情况答辩并出具评审意见,市经济信息委根据评审意见并结合实地考察论证提出综合审查意见。

(四)结果公示。市经济信息委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经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经济信息委发布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名单。

第四章  评  价

第八条  依据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价指标,原则上每两年(偶数年)组织进行一次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运行评价。

第九条  评价原则:

(一)客观反映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状况。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资料评价考核与企业实地核查相结合。

第十条  评价程序:

(一)资料报送。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按照当年评价通知要求,将评价材料报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

(二)区县审查。各区(县)经信部门对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上报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经济信息委。

(三)评审核查。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四)结果确认。市经济信息委根据综合评价意见,形成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价结果,经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经济信息委发布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一)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逾期不上报评价材料的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

第五章  管理与政策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资格:

(一)评价不合格;

(二)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

(三)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四)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资格;

(五)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企业依法终止。

第十三条  因第十二条原因被撤销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

第十四条  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30个工作日内,向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报市经济信息委。

第十五条  市经济信息委对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评价、撤销和调整情况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市经济信息委对新认定及运行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给予补贴。对建设运行情况良好的市级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择优作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材料

          2.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XX区县)

          3.《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价材料

附件1

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材料

                                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年  月

一、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主管部门

注册时间

年    月

备案编码

注册资金

万元

经营范围

研发类型

(可多选) 

①基础研究    ②应用研究    ③试验发展  ④技术服务    ⑤成果产业化

技术领域

投资主体

所属类型

序号

投资主体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形式(知识产权、货币、设备等)

投资主体类型      (选填数字)

1

1.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

3.其他企业
4.社团组织  
5.投资基金
6.个人

7.其它(说明)

2

3

4

5

二、单位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

(人)

研发人员占比

研发人员数

(人)

硕士、博士占比

按学历分

职工人数
(人)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

按技术职称分

职工人数

(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高层次人才情况
(一人具备多项的可重复计算)(人)

国家人才计划

重庆英才计划

鸿雁计划

外籍创新人才

其中,柔性引进人才情况:

序号

姓名

技术领域

学历/技术职称

每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长

供职单位

1

2

3

4

5

6

三、创新基础条件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

万元

单位资产总值

万元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研发试验设备原值

万元

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

%

办公和科研场所

平米

国家级、市级、区级授牌的研发创新平台情况

序号

名称

授牌单位

授牌时间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申请/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序号

类别

名称

获取方式

申请/授权

申请/授权时间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四、产学研合作情况

序号

产学研合作单位

合作主要内容

签订协议时间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五、研发项目推进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1

万元

年   月—    年   月

2

万元

年   月—    年   月

3

万元

年   月—    年   月

4

万元

年   月—    年   月

六、上年度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及投资收入

序号

合同/投资项目名称

委托/采购单位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1

2

3

4

七、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

简述

说明:机构运行模式、建章建制、运行效益、单位人才团队建设、创新基础条件、已取得的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情况、研发项目推进情况、合同开发及科技服务收入等情况,不超过500字。

注:1.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应附相应学历证书、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2.研发、试验设备及场地应附采购发票、产权合同、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3.自主知识产权应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4.产学研合作应附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复印件;

5.合同开发及科技服务收入应附合同复印件。

八、发展规划

建设

方案

简述

说明: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情况(包括机构建设、计划投资、研究主攻方向、战略定位和目标成果等),不超过500字。

九、推荐意见

申请单位
意见

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202X年度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定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带来的相关问题及一切后果,我单位承担全部法律及违规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XX区县)

序号

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名称

备案登记号

经营范围及技术领域

主研方向、开展的项目研究和技术成果

投资单位及股权构成

员工总数、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硕士博士数量及占比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上年度研发强度

产学研合作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注册资金XX万元,其中Xxx(占股XX%), Xxx(占股XX%)

员工总数XX人,其中研发人员XX人,占比XX%;硕士XX人,占比XX%,博士XX人,占比%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X万元

研发投入XX万元,研发强度XX%

XX大学(XX项目合作)

XX,联系方式

2

区(县)经信主管部门                

年月日                     

附件3

《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已认定的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需在评价年度提交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一年度研发创新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总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1.研发创新工作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组织建设(内部组织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组织设置、与外部单位共建组织及运行情况等)、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研发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合作创新情况(产学研之间、企业之间及国际合作情况)、研发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创新环境与文化氛围的形成,以及在提高研发创新管理水平方面的工作及成效。

2.研发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重点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3.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包括推动行业与地区科技进步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等)。

附件4

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价材料

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填报日期: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年  月

一、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认定年份

主管部门

研发类型

(可多选)

①基础研究    ②应用研究    ③试验发展  ④技术服务    ⑤成果产业化

技术领域

投资主体

(若投资股东相比认定年有变化的,请填写相关情况;若无变化,则无需填写。)

二、单位人员情况

职工总数(人)

研发人员占比

研发人员数(人)

硕士、博士占比

按学历分

职工人数(人)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

按技术职称分

职工人数(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高层次人才情况
(一人具备多项的可重复计算)(人)

国家人才计划

重庆英才计划

鸿雁计划

外籍创新人才

其中,柔性引进人才情况:

序号

姓名

技术领域

学历/技术职称

每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长

供职单位

1

2

3

4

5

6

7

8

三、创新基础条件

上年度年数据

202X年数据

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

万元

研发经费投入

万元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

%

研发投入强度

%

单位资产总值

万元

单位资产总值

万元

研发试验设备原值

万元

研发试验设备原值

万元

办公和科研场所

平米

办公和科研场所

平米

国家级、市级、区级授牌的研发创新平台情况

序号

名称

授牌单位

授牌时间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相比认定年,增加申请/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序号

类别

名称

获取方式

申请/授权

申请/授权时间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四、产学研合作情况

序号

产学研合作单位

合作主要内容

签订协议时间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五、研发项目推进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1

万元

年   月—    年   月

2

万元

年   月—    年   月

六、上年度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及投资收入

序号

合同/投资项目名称

委托/采购单位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1

2

3

4

七、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

简述

说明:机构运行模式、建章建制、运行效益,、单位人才团队建设、创新基础条件、已取得的创新成果、产学研合作情况、研发项目推进情况、合同开发及科技服务收入等情况,不超过500字。

注:1.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应附相应学历证书、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2.研发、试验设备及场地应附采购发票、产权合同、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3.自主知识产权应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4.产学研合作应附产学研合作的协议复印件;

5.合同开发及科技服务收入应附合同复印件;

八、发展规划

建设

方案

简述

说明: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情况(包括机构建设、计划投资、研究主攻方向、战略定位和目标成果等),不超过500字。

九、推荐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
意见

承诺书

我单位申请参加202X年度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评价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因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带来的相关问题及一切后果,我单位承担全部法律及违规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