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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6-00166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科技〔2026〕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科技2026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12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重庆市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协同提升”原则,瞄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以“分级评价、分类指导、动态改进”模式,组织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能力和质效,助推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

二、评价依据和对象

评价依据:以《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为标准,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认识差距、检视提高,引导企业提升质量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和卓越级”的梯次路径,持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等级,提高产业链质量效益,加快向卓越质量迈进。

评价对象:一是重点引导类,产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生命健康安全的企业;与国家战略紧密相关、对区域和产业发展引领作用突出的企业;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带动性强、实施质量强链项目的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强发展潜力、较大质量提升空间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创新综合体成员企业;质量管理基础较好的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以及获得质量奖项的企业等。二是自愿参与类,有内生发展需求,愿主动对标先进质量管理标准,通过参评诊断短板、明确改进方向、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企业。三是进阶提升类,曾参与过往年机构评价、已完成整改提升、有意通过再次参评验证质量提升成效,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等级的企业。

三、评价流程

(一)确定参评企业。各区县经信部门联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产业发展现状,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质量管理能力评价。(20265月)

(二)组织标准宣贯我委将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贯标培训,通过解读政策标准、分享经验、剖析改进案例,助推企业树牢科学质量观,提升内在动力。(20266月)

(三)企业自评价。企业依据《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和自评估系统操作手册,登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平台(https://www.miitqb.cn/meqmc/)开展自我评价。(20268月底前)

(四)评价复核。我委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具有行业公信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会同各区县选取自评价等级在检验级及以上的企业开展进行现场复核,出具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指引企业逐级或跨级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对于自愿参与类、进阶提升类,由企业自主选择具备服务能力的评价机构。(202610月底前)

(五)二次复核。对评价复核等级较高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组织开展二次复核,请各区县经信部门给予必要支持。(202611月底前)

(六)结果发布。按照评价复核及二次复核结果,综合确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企业自愿基础上适时公布较高等级企业名单,并按照评价结果确定各省市制造业质量管理水平。(2026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已被纳入到中央质量考核,我委将积极推动将评价工作纳入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及质量强市激励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作为工业质量提升的重点工作,并结合行业特色和实际,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自评检验级企业数量不低于建议复核数。请各区县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并填报联络人信息表(附件3),于424日(星期五)前通过“渝快政”发送至联系人。

(二)用好评价结果。对高等级企业,我委将予以政策扶持,支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申报市长质量奖等评选,协同提供更多“绿色通道”和“增值服务”。对于低等级企业,推广使用“质量赋能包”,提供咨询培训、技术对接等靶向支持。引导领军链主企业将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分级的核心依据,实现质量标准延链传导。

(三)做好企业服务。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要求,立足现有财政资金保障渠道,支持企业参与评价。推动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参评企业提供宣贯、培训、咨询、诊断及解决方案、跟踪指导等全流程服务指引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推广。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宣传高等级企业经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对质量管理能力高等级企业的宣传力度,营造追求卓越质量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曹文华;联系电话:02363895941

    附件:1.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

      2.2026年各区县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建议复核数量

      3.联络人信息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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