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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5-00616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科技〔2025〕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科技20251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

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产业创新体系,按照《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15,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

(一)申报认定基本条件

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行业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以下简称依托单位)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在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并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

2.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方向符合全市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目标,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

3.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实验室相对集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拥有与研究方向相匹配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其中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4.拥有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研发能力强、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开发团队

5.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在本市或行业内领先,取得过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成果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培养高级研发人才的能力,具备承担省部级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6.依托单位应拥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且具有跟踪相关领域新技术、支撑开发领先技术的能力;

7.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申报领域

围绕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产业创新需求,重点支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领域的实验检测能力建设

(三)申报认定程序

1.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填写《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见附件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评估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区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2025829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2.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确定重点实验室认定建议名单,经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重点实验室,市经济信息委下达认定名单。

二、对认定已满年的重点实验室运行评估工作

    (一)评估范围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今年需对2022年认定及通过评估重点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见附件5

(二)评估程序

1.2022年认定及通过评估重点实验室,填报《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评估表》(附件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三年工作总结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区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2025829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2.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评估资料进行复核评审复核结果经委党组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申请认定重点实验室的命名须结合依托单位产业发展方向,且不能与我市现有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和方向上重合,同一依托单位申请建立重点实验室不得超过2个(含)。参与评估的重点实验室要对三年运行情况进行总结,重点是创新投入与研究水平、创新产出与效益、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内容,对逾期不报送材料的,按评不合格处理,撤销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资格。

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业务咨询联系人:彭峰;联系电话:63899871

服务大厅联系人郭薇;联系电话:63897953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重庆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1.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评估表

3.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三年工作总结

4.真实性承诺书

5.参与评估的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名单

6.依托单位需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8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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