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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5-00541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中小〔2025〕3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533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

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加快形成核心技术优势,根据《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要求

申报企业须符合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认定条件,如实填写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附件1),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复核企业为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按《管理办法》规定,每三年复核一次,相关要求与新申报一致,未进行复核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非名单内的企业请勿申请复核。

基本条件和佐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重庆市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并运行1年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界定。

2.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以上。

3.拥有集中固定的研发场所,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与研究开发和服务相应的设备或系统。

4.企业应为技术研发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

5.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低于5人。

6.研发中心有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业化技术支撑、试验等技术服务的能力。近两年研发成果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得到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的优先认定。

7.企业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佐证材料

1.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

2.研发机构简介(包括:研发机构运行状况、研发工作平台说明、主要研发内容、研发成果等)。

3.研发投入统计清单、发票复印件(包括:研发仪器、办公设备、技术服务等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工资表、研发场地照片、仪器设备照片等。

4.企业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

5.研发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职称、专业、专职或兼职、电话、签名)及社保缴纳证明

6.相关证书、文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鉴定证书、查新报告、产品获奖证书、商标、质量计量认证、研发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等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和复核程序

(一)企业申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1日前填写《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申请表与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统一命名为“申报/复核—企业全称”)PDF文件报送至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提出推荐意见填写《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将推荐企业电子版材料汇总刻盘后连同纸质版推荐报告,810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大厅(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63897957

(三)市级认定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情况,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认定名单。

、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申报指导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重点关注“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低于5人”等关键指标

(二)企业务必保证信息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业务咨询电话0236389542302363895416

附件:1.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申请表

2.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3.应参加复核企业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7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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