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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2025年)》政策问答

《奖励办法》的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渝府办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会工作要求,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配套,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奖励办法》的评价原则是什么?

按照“半年评估、全年考核”的原则,综合考虑超充建设成效、安全高效等情况,对各区县政府(管委会)、重庆高速集团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结果进行评价并划档。


2025年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如何评价?

市经济信息委依据《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细则》,对2025年各区县政府(管委会)、重庆高速集团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划分为3档,其中100分为Ⅰ档,全部开工建设且得分为100(不含)~80(含)分为Ⅱ档,未全部开工建设或得分低于80分为III档。


2025年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奖励标准是多少?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根据超充桩建成(新建、改扩建)数量给予资金奖励,其中Ⅰ档5万元/桩,Ⅱ档3万元/桩,III档不给予奖励。


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细则主包含哪些内容?

评价细则主要包含以下两项内容:一是评分项。以2025年超充站建设目标完成率*100为最终得分,符合2025年技术指南要求、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竣工验收、接入“数字捷充平台”、通电投运的站视为建设完成站。二是否决项。超充站建设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取消当年度奖励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