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绿发〔2026〕6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企业绿色生产水平
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摸清企业绿色生产现状,破解转型发展难题,现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免费开展2026年工业企业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从已开展梯度培育且有意愿有条件申报2026年绿色工厂中遴选出110家企业(附件1),由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5个方面14项指标要求,组织专家对110家企业进行全面体检,针对性提出技术改造、节能降碳等方面意见建议,提升企业的绿色生产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各区县经信部门、评估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工作是掌握绿色生产实情、服务绿色工厂建设的重要抓手。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组织专家入企评估,严格把控评估质量,科学形成评估结果,确保信息真实、结论准确,于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评估工作。各区县经信部门、评估企业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于2026年8月14日前,由区县经信部门汇总辖区名单,将《工作联系人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绿色发展处。
(三)加强协同。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深化与区县经信部门及评估企业的对接联动,开展好指导服务和政策宣讲,确保企业听得懂、用得上。区县经信部门要支持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相关工作,妥善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评估企业要配合专家做好资料提供、情况说明、现场调研等工作。
(四)注重实效。各评估企业要对照制定绿色水平提升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实施技术改造,及时解决生产工艺、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问题。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与协调帮扶,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力形成工作闭环,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守纪律。2026年工业企业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工作属公益服务。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各区县经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此次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按规定列支,严禁向企业摊派费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市经济信息委绿色发展处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63897014;邮箱:cqjienengchu@163.com;
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联系人:方波;联系电话:67722426;邮箱:5949962@qq.com。
附件:1.2026年工业企业绿色生产水平评估企业名单
2.工作联系人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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