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软件〔2026〕4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首版次
软件产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迭代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我市软件产业强化重点领域突破,提升软件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经研究,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6年第一批首版次软件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二)软件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软件、开源鸿蒙软件、汽车软件、基础软件、卫星互联网及北斗应用软件,以及应用在游戏开发及运营、影视动漫内容生成及分发、直播运营及内容和安全管理的软件产品等。
(三)申报产品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权利取得方式须为原始取得(如属于共有,则要求申请单位为第一权利人,且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本项目的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登记的软件产品版本号为1.0。
(四)软件产品是企业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首次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企业自用、用户单位定制开发的非通用产品等不属于首版次软件报送范围)。
(五)软件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运行稳定可靠,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须通过具有资质认定(CMA)资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验检测机构的测试,相关测试标准可参考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 11029-2025)》。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
(六)尚未获得任何省级(含)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二、征集材料
(一)《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见附件)。
(二)若该产品开展过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评估,则提供通过评估的证明材料。若未开展过,需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第三方测试报告复印件、实现销售后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个性化开发的通用软件产品需提供2份及以上不同用户销售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能够补充说明符合报送条件和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征集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原则上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提交至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
(二)初审。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对应位置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将征集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处9008室。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15923209694。
(三)评审发布。市经济信息委按程序组织专家对征集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对列入名单的,市经济信息委将协同做好应用推广,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附件: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2026年第一批)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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