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融资〔2025〕10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技改专项贷”贴息等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3〕1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技改专项贷”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担保补助、保费补贴以及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专项奖励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加快推动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紧扣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力度要求,通过贷款贴息、担保补助、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金融应用,对参与试点的核心企业进行奖补,鼓励核心企业通过数字化信用传导帮助上游制造业供应链企业获得融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3.申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技改专项贷”贴息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8月10日。
(二)申报流程
各项目申报流程见“技改专项贷”贴息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
各区县经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宣传培训会议、走访企业等方式深入宣传各项支持政策,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
(二)压实主体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出现以虚假申报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禁报等相应处理。
(三)严明纪律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各区县经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核、查重等工作。
附件:1.“技改专项贷”贴息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贷款贴息汇总表
3.贷款情况明细表
4.融资租赁贴息汇总表
5.融资租赁情况明细表
6.保费补贴汇总表
7.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专项奖励汇总表
8.上游制造业企业授信台账
9.金融机构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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