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节能〔2025〕3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
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荐一批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为做好我市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请各有关企业依据相关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区县经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将被推荐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
二、规范条件企业复核工作要求
为加强行业规范条件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以下统称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重点就企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近三年新增发明专利数量进行审核,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前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市经济信息委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其他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扩大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创建一批环保装备制造标杆企业。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组织企业开展申报、规范生产、提交报告,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提升企业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水平。我委将分批、分节点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未及时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撤销。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6389675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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