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5〕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一批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培育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按照《重庆市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工作方案(2024—2027年)》,拟在全市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聚明显、创新活跃、生态完善的中小企业生态家园,为做好第一批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运营管理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2.园区(含入园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3.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产业发展方向。
(二)申报条件
1.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明确企业入园准入条件以及入园审核、动态管理、有序退出机制。同时,编制了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建设发展和产业培育规划。
2.园区规模。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四至界限清晰,集中连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其中:集中用于企业孵化的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并预留了后续发展所需场地。
3.产业定位。产业定位明晰,主导产业聚焦,重点培育1—2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原则上主导产业及关联产业集聚度不低于60%。
4.企业培育。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的培育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截至2024年9月,符合产业定位的入驻企业不少于30家,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
5.生态建设。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技术转化、产业链合作、人才培育、资金融通、数字赋能,以及财务、法律、知识产权等服务的需求,构建技术转化、产业聚合、资金融通、人才引育、数字赋能、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等产业链完备生态体系。
6.企业服务。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服务中心),配备专职服务人员5人以上,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合作关系,为入驻企业提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会计、法律等服务。
7.生活配套。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消防、安全、环保、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完善,商务、会议、住宿、餐饮等配套设施能够有效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二、综合评价
(一)项目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填报创建申报表,编制创建方案(见附件2、3),于2025年2月7日(星期五)前向所在区县经信部门提交申请。
(二)区县初审。区县经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前以正式文件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含PDF电子申报资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评审答辩。市经济信息委按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重点就申报条件、发展思路、生态建设、政策措施进行评价。
(四)对外发布。符合创建条件并通过评审答辩的,经市经济信息委党组审定后,以通知形式向社会公布创建名单。
三、支持措施
第一批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培育建设期至2025年9月,培育建设期结束后,对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按照考核评价得分高低择优选择5个园区给予每个园区100万元的奖补。未获得奖补且综合得分高于60分(含)的中小企业生态家园纳入下一批培育建设名单,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下一批培育建设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生态家园是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重要途径,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生态家园建设的指导,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生态家园”进行项目申报。
(二)严格管理。加强对中小企业生态家园的运行监测分析,对生态家园的发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做好指导服务。中小企业生态家园项目申报和自评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培育打造中小企业生态家园的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积极推广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支持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发展浓厚氛围。
附件:1.重庆市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工作方案(2024—2027年)
2.重庆市中小企业生态家园申请表
3.重庆市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创建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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