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办〔2023〕20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及我委《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渝经信办〔2021〕19号)精神,经2023年第16次委党组会审议同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时提请委党组会审议,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处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要会同办公室、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 |
财务审计处 |
2023年1月 |
2 |
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财务审计处 |
2023年1月 |
3 |
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 管理办法 |
医药处 |
2023年6月 |
4 |
重庆市天然气运行调度管理办法(试行) |
燃气处 |
2023年8月 |
5 |
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 办法 |
产业金融处 |
202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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