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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1-00283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中小〔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1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重点推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专精特新培育库入库企业,各区县不限推荐名额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培育条件等方面要求。

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再推荐。

二、申报推荐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428日至56日期间,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申报,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上传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58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513申报材料一式)、真实性审核报告、汇总表送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3.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反馈企业盖章汇总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后续服务指导工作。

联系人:朱俊,联系电话:6389546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4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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