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电力〔2019〕33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19〕529号)、《关于印发<2019年降低相关企业用电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19〕61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审核、市级复核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公布2019年第四批降低用电成本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
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根据确定的工业企业名单,通过电价疏导方式降低公布企业用电成本,年底据实清算,并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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