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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科技型企业主导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产业创新综合体(科技型企业主导型)建设、运行和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制定本办法。


产业创新综合体是什么?

产业创新综合体(科技型企业主导型)(以下简称综合体)是由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型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和科创服务机构,以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的非独立法人实体。


组建产业创新综合体的申报与评审流程是什么?

(一)发布通知。

(二)组建申报。

(三)区县推荐。

(四)评审公示。

(五)公布挂牌。


对产业创新综合体是如何管理评价的?

答:实施“季度自评、年度考评、建设终评”的分阶段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季度自评由综合体自行开展。年度评价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开展。建设终评在综合体项目建设周期满或达成总体任务书的主要目标后,由牵头单位申请验收,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开展建设终评验收。


对产业创新综合体的政策支持有哪些?

(一)建设运行补贴。

(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