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强重庆市城镇燃气用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管理,规范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建设、充装、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瓶装燃气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庆市城镇燃气用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59号,以下简称《管理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管理通知》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管理通知》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目前,全市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行业经营企业点多面广,存在非法及不规范经营、充装、运输、使用的情况以及市场混乱、事故隐患多、安全风险大等一系列问题。为加强行业监管,决定对原市商务委和市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充装经营管理的通知》(渝商委发〔2014〕20号)进行修订,形成《管理通知》,以规范全市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建设、充装、经营行为,妥善解决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在建设、充装、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委先后赴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江北区、渝北区等20个区县开展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调研,在了解了全市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多次组织行业相关人士讨论,形成初稿。之后,我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以书面及会议形式征求了行业专家、区县经济信息委、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有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管理通知》。
三、主要内容
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将原《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充装经营管理的通知》(渝商委发〔2014〕20号)中纳入“充装管理”章节的建设管理相关内容独立成章,同时增加了“安全管理”章节,细化和完善了安全管理的内容。最终形成的《管理通知》分5部分,包括建设管理、充装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和监督管理。
(一)建设管理。明确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储配站的申报、投运流程及设施设备要求。
(二)充装管理。明确充装单位从事充装工作的前置条件、气瓶权属、设备设施等内容,要求建立气瓶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和气瓶档案,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
(三)经营管理。明确从事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经营的前置条件、质量标准、供气协议、气瓶流转等内容。
(四)安全管理。明确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经营者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等内容,要求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配置人员和设备、定期开展巡查维护检修更新、履行向用户宣传用气安全知识和入户检查的义务。
(五)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总体而言,《管理通知》充分考虑了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行业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建设、充装、经营和安全管理进行了强化和规范,有利于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具备可行性。
四、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管理通知》明确了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职责,避免了管理脱节,有利于加强全市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管理工作。
(二)增加了液化石油气管理的相关内容。原《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充装经营管理的通知》(渝商委发〔2014〕20号)文件中,只针对二甲醚充装经营管理做了要求,考虑到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性质相似、充装经营相同的特点,将液化石油气纳入《管理通知》。
(三)完善了充装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易燃易爆的特性,提出了充装、经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确保液化石汽油和二甲醚经营企业规范、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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