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函〔2020〕4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20〕53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和市循环经济协会进行评审,确定了重庆市医疗机构废弃物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利用企业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公示期:2020年12月11-15日
电 话:63895029
邮 箱:cqjienengchu@163.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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