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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2026-07-13

近日,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支持政策》)。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充电需求快速增长,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推动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实现从“规模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我们多次召集国网电动、绿能公司、特来电、星星充电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共同讨论研究,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现状和发展需要,形成了《支持政策(送审稿)》初稿,并先后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区县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支持政策》。

三、政策主要内容

《支持政策(送审稿)》包括支持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车网互动项目建设、支持营造推广氛围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支持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建设运营面向全社会及所有车型开放充电的大功率充电站,对按照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建成投运的超充桩,给予3万元/桩的一次性支持。二是支持建设运营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对按照《电动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技术规范》(DB50/T1915-2025)有关要求建成的大功率充电枪给予25万元/枪一次性支持,其中,2027年、2028年支持标准按照每年10%逐年退坡,2025年度建成投运的大功率充电站参照2026年支持标准执行。

第二部分,支持车网互动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工业园区、居民小区等区域建设V2G项目,按照放电功率对新建交流V2G桩给予100/kW、直流V2G桩给予50/kW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给予50/kW的一次性支持。其中,2027年、2028年支持标准按照每年10%逐年退坡。鼓励整车生产企业研发具备稳定放电功能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并同步出台配套电池质保政策,保障用户参与放电互动的权益。

第三部分,支持营造推广氛围。支持举办充电基础设施以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生态重要活动,着力提升“重庆捷充”公共服务品牌影响力。对活动举办方,按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支持,单场活动年度支持资金不高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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