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持续提升我市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2024年7—11月,市经济信息委对全市202家企业开展了2024年市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合理用能,推动企业节能降碳、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监察有力度。我委高度重视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综合执法处室具体牵头,行业处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加强工作全过程组织管理,协调市区两级经信系统合力推动,保障节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优化执法+服务,确保监察有温度。我委成立四个监察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勘、核算能耗指标等方式,对企业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分析、节能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在监察过程中,充分发挥节能监察辅助机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挖掘节能潜力,“一企一策”开具绿色发展良方。
三是深化执法+普法,确保监察有高度。我委始终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现场监察、案件调查中,主动向企业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以及《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等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积极助推企业强化节能管理,提升绿色发展意识。
截至目前,2024年市级工业节能监察的248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共计查处2家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企业,推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720余台,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节能量116万吨标准煤。通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有效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有方帮助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和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力度,有力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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