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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7-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主要涵盖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6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协调市内外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等,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注重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

(三)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发布考核办法》《电子公开信箱考核办法》等制度,确保科学、规范、高效。落实相关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定期检查公开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将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行政效能提升有机结合,以保障行政机关高效、透明、规范地运行。

(四)切实加强考核督查。把政务公开、政务舆情、“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坚持做到每月考核通报,明确提出凡考核不达标的机关处室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所在处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和《2016年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制定印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法规〔2016〕15号)和《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渝经信发〔2016〕90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网审平台上2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申报材料、审批依据等内容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网审平台公布内容合法、规范、有效。做到 “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

(二)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了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相关资料的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制定应急预案。

(三)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对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天然气、民爆企业经营许可等,我委将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环节的相关政策、规定、动态及时发布。对《重庆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办法》《重庆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实施细则》等重大决策,通过新闻媒体、市政府网站、委网站等及时发布相关宣传和政策解读。

(四)认真做好回应关切。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如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电力、天然气、煤炭供需情况及时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和网站发布更新;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监测等工作也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委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布全市及各区县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

(五)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及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62号)要求,及时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016年,我委累计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120条,其中综合信息395条,行政公文207件,各类公告、公示、声明等41条,经济运行信息153条,规划投资信息132条,企业指导信息51条,行政审批信息36条。回复市长公开信箱咨询、投诉等192条。同时,依托 “重庆经信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与流程,接受企业和市民申请监督。2016年未收到群众获取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委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阅览或上网查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尝试,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及时性不够等问题。2017年,我委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委网站、委微信公众号,优化公开栏目,充实公开内容,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新闻宣传工作。三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围绕工业经济工作重点和社会关心热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四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服务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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