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4-0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阐述公布2013年度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主要涵盖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基本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经信委认真履行职责,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与此同时,市经信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立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努力提高信息透明度、公信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经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10条,包括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三公经费、各类计划规划、统计数据、相关政策、普发性文件、人事信息等一系列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向企业、社会发布政府信息30余条。三是通过网上咨询、电话等在线途径,答复企业、媒体、市民咨询、质疑、请求、投诉等民生信息8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市经信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与流程,接受企业和市民申请监督。2013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办理任何形式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市经信委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阅览或上网查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经信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度市经信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继续完善;二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总体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方式、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2014年,市经信委将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党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法治建设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各处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内容保障。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与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正确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强委公众信息网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覆盖面广、权威性高和传播速度快的优势,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加大对项目建设、政府资金管理、产业集群、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