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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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3〕10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财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重庆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代章)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和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重庆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含扩大再投资,下同)支持力度,助力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动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为手段,鼓励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引入赛马比拼机制,充分调动各区县和合作银行工作积极性,持续推动重庆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先进制造业领域上市企业、“双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技改专项贷”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企业生产设备及软件购置、网络建设方面技改投入,到2027年全市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提高至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县、重点企业技改项目的精准调度指导,建立完善年度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

1.企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需求,在项目完工之前,登录产业金融线上服务平台,进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提出入库申请;区县经济信息委定期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推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及时对入库申请项目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项目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

2.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建设阶段为在建或拟建;于2021年1月1日后依法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并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区县应对软硬件投入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建立支持机制,对市级“技改专项贷”支持项目给予配套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

(二)遴选合作银行。在渝银行金融机构可自愿申报,须在申报方案中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利率优惠等,并建立专业团队、工作运行及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授信尽职免责认定标准。申报银行经重庆市“技改专项贷”工作推进小组认可,并与市经济信息委签订协议,作为“技改专项贷”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技术改造项目信贷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匹配专属信贷规模、利率和期限,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发“技改专项贷”金融产品或服务方案。

2.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40个基点(BP)。

3.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和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手续完备、资料合规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在收到企业融资需求2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反馈贷款审批意见。

(三)建立项目推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为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开发专属额度、期限和利率的贷款产品,提高项目筛选、评估、定价、风险控制等综合服务能力。细化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区县和银行,倒排工期,打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1.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委按企业意愿分批、定期推送给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筛选确定贷款项目及额度。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也可自主与非合作银行对接,提出贷款申请,签订项目贷款协议。

2.合作银行结合企业基本面数据和技改项目情况,高效办理企业贷款申请,提出贷款审批意见,并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

3.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应及时签订项目贷款合作协议,其中银行审核认定需要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的,可由银行合作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按约定发放贷款。

4.合作银行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信息反馈市经济信息委。

(四)制定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政策。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

1.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纳入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软硬件投入)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

2.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市经济信息委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技改软硬件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3.市经济信息委结合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每年组织开展“技改专项贷”项目贴息和担保补助工作,已获得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4.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及贷款合同、使用情况、已支付利息、担保费用等相关印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支持名单和支持额度,按程序兑现和拨付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重庆市“技改专项贷”工作推进小组,工作小组由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五部门组成。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技改专项贷”工作,定期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及企业进行座谈,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赛马激励机制。细化分解“技改专项贷”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区县和银行。将“技改专项贷”发放情况纳入工业经济“五色图”通报和“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赛马”激励机制,定期开展通报,同步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范围,对贷款发放较多的合作银行加大项目推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编制“技改专项贷”宣传册,结合融资服务培训、金融服务进企业、线上金融知识培训等工作,采用专家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技改专项贷”工作宣传力度。每年收集整理十大“技改专项贷”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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