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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5-00684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职改办〔2025〕1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职改办20251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工程技术工业设计

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全市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2025年全市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范围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号)文件执行,申报条件应符合《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31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fxxgkml/zcwj_145360/jfxzgfxwj/202208/t20220802_10972546.html)文件有关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919日至1117日。

(二)评委会审核时间:20251118日至1121日。

(三)缴费时间20251124日至1128日。

(四)组织评审时间:202512月。

三、有关程序及要求

重庆市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专业高、中、初级职称均须通过渝才荟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

(一)登录方式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

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

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门户,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材料。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4.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主要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个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3执行。

5.央企或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6.非渝籍申报人员:工业设计已开通跨省市职称申报通道,档案与社保不在重庆市的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员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并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本评委会。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评委会。

)申报要求

1.用户注册

新注册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单位用户,统一使用渝快办法人用户登录。可通过用户权限管理功能,维护或授权本单位管理人员权限,可设置多个管理员经办业务。原已通过个人用户在专技服务平台注册的单位管理员,无需重复注册,可继续使用。

个人用户直接使用渝快办个人用户登录。

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联系相应机构注册渝快办法人用户。

2.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服务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所填业绩成果,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3.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审查核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推荐。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工业设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不得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进行择优推荐。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通过服务平台报送区县(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

2)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

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登录服务平台审核后报送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市外单位驻渝人员无须经过此步骤。

3)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外单位驻渝最高管理机构审核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外单位驻渝最高管理机构登录服务平台审核后报送评委会。

4)评委会审核受理

评委会按规定范围、权限和程序开展初审。

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将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将再次退回。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初审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评审及相关事宜

1.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评审及评审结果复查等工作在市职改办的指导下,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5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5204 号)执行。

2.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资格确认文件印发后1个月内,申报人可登录服务平台,打印评审表(查看评审结果及评委意见),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3.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服务平台已共享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现有资格、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并实现自动填报和验证比对。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二)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51231日。

(三)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现职称取得,且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取得现职称前的业绩成果不能用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相关业绩成果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

1. 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项目报告等节选内容;

2. 科研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审批表、结题报告等节选内容;

3. 论文需提供封面、论文页及论文检索证明等,著作需提供封面、前言及出版社证明等;

4. 学术技术报告需提供邀请函;

5. 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奖励文件等;

6. 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 标准规范需提供封面、前言等内容。

(四)评委会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人、240/人、120/人,不收取答辩费、服务费、资料费、档案保管费等任何其他费用。严格落实净化评审环境要求,不举办、不委托任何中介或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培训或代办职称,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依法合规申报职称,避免上当受骗。

我委将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另行印发2025年职称评审费用缴纳通知。完成申报的人员可按通知要求缴纳职称评审费用。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03380651361823668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9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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