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5〕37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现将2025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通过的830家企业和复核通过的1724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
本次未参加复核的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满足评价认定基本条件的,其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保持一致,其余未参加的企业和未通过此次复核的企业,即日取消其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重质量不唯数量,严把入口关,严格认定标准,加强动态管理,持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质量,要在政策扶持、服务支撑、环境优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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