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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5-00426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科技〔2025〕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转发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科技〔20251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

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31)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附件2,申报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申报务必2025720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36389987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6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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