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节能〔2025〕5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二、评价要求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原则,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原则上应已被纳入各区县梯度培育库。
(一)绿色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门户网站)。已纳入清单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需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依据《暂行办法》(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1/content_6929104.htm)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需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市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管理且四至范围明确、基础较好的组团原则上可按市级绿色工业园区要求开展申报工作)。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和我市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程序
(一)平台申报。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或园区,需在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qigp.com)上注册登录,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指标。(企业账号注册、操作流程详见服务平台用户手册或咨询平台技术人员)。
(二)开展评价。企业、园区要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开展评价,编写评价报告后,通过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提交。企业、园区需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需参照《暂行办法》要求。在评价过程中,严禁评价资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相关违规问题一经查实,我委三年内将不予采信其评价结果。
(三)区县推荐。各区县经信部门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对园区和企业进行资料初审和现场核实,并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25年6月14日前通过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推荐,上传推荐文件(含汇总表,见附件1、2),同时将推荐文件、评价报告纸质版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
(四)评审确定。市经济信息委将对报送的材料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按照“优中选优、梯度培育”的原则确定拟入围名单,向社会公示后,按程序发布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引导。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及绿色化发展水平,组织本地区内行业代表性强、绿色制造基础好的企业、园区积极申报,指导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评价,严格把关申报企业、园区的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质量,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加强梯度培育。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按照《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要建立区县级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库,对入库企业按照B、C、D三个等级进行分级评价和梯度培育,逐步扩大绿色制造覆盖面,提升绿色化水平。
(三)加强动态管理。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对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暂行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本地区国家级、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内的企业、园区于2025年4月15日之前通过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并审核各项关键指标。若企业、园区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要及时组织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对未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提交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的企业、园区,市经济信息委将在发布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时予以移除并进行公告。
(四)加强政策支持。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工作的政策支持,围绕本地区绿色制造梯度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运用财政、产业、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用能等政策,支持企业、园区提升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政策引导精准度和有效性。
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秦雪娇,63897443。
重庆市“工业绿效码”企业服务平台技术人员:黎柴佐,13667679209;唐海洋,13102393678。
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附件:1.2025年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2.2025年市级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