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执法〔2025〕9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度监控化学品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全市监控化学品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委《关于下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渝经信执法〔2025〕2号)安排,特制定《2025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监控化学品领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市监控化学品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将按照监控化学品企业总数18%的比例抽取2家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二、检查时间
2025年6—9月。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监控化学品企业依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建设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行政审批的获批情况。
(二)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采购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三)按照相关要求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等情况。
(四)生产、经营、使用等有关记录保存情况。
(五)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规定,做好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国际视察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六)其他有关情况。
我委将根据行业管理实际,结合检查工作安排,在上述内容中选择部分内容,按程序制定必查清单。
四、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5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
(二)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并依法处置。
(三)“双随机”抽选。综合执法处会同化工工业处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在机关纪委、政策法规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厂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五复查”检查方法:一听监控化学品企业建设生产、使用经营、数据保存、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工作情况介绍;二看监控化学品企业现场生产管理等情况;三查监控化学品企业基础资料及台账;四反馈检查结论及意见建议,听取检查对象申辩和建议;五复查企业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的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检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接受监督检查,提供相关信息,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建设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等要求。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规范、公正、廉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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