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5〕10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
“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委机关有关处室,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工作要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我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接机制,发挥“渝企零距离”线上对接平台功能,集聚领军链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推动大中小企业以及大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在产品配套、技术创新、人才培育、海外拓展等方面达成一批融通合作项目,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体系,全年力争举办综合型、行业型、特色型对接活动100场。
二、活动时间
2025年2月启动,持续到2025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综合型对接活动。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全市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配套、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投融资服务、人才供需、海外市场对接等领域,策划谋划对接活动主题,组织举办大中小企业对接活动,力争全年举办10场次。
(二)组织开展行业型对接活动。各行业处室、行业协会结合职能职责,以行业龙头企业、领军链主企业为依托,围绕企业产品配套和技术创新需求,通过座谈交流、主题沙龙、点对点对接等形式,分链条开展整零对接、“芯”机对接等活动,力争全年举办20场。
(三)组织开展特色型对接活动。各区县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收集汇总企业在产品、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需求,积极导入各类外部资源,做好供需对接,组织举办特色产业融通对接活动,力争全年举办70场。
(四)组织开展线上供需对接。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示范平台等要发挥贴近企业优势,常态化引导企业通过“渝企零距离”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信息平台(网址:https://gxdj.cqsme.cn/)录入供需信息,开展线上智能精准匹配对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谋划。各区县经信部门、委机关相关行业处室、相关协会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工作目标。其中:主城都市区各区县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等24个区县(开发区)要谋划举办不少于2场对接活动,渝东北三峡库区、渝东南武陵山区各区县要谋划举办不少于1场对接活动,委机关相关行业处室要谋划举办不少于2场对接活动,鼓励各行业协会举办各类产业链对接活动。
(二)做好活动组织。各区县经信部门、委机关相关行业处室、相关协会要加强沟通对接,整合相关资源做好需求征集发布、专业机构邀请、企业组织对接等工作,着力提升对接精准度和成功率,确保取得实效。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将相关内容及时录入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qsme.cn/)。
(三)做好活动宣传。各区县经信部门、委机关相关行业处室、相关协会要共同打造“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品牌,原则上开展活动名称为“XXX(区县/行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要广泛收集活动成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和典型案例,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良好氛围。
请各区县经信部门、委机关相关行业处室、相关协会于2月28日(星期五)前将《2025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计划表》(附件1)、《对接联系人员名单》(附件2)报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3895416;邮箱:983078290@qq.com。
附件:1.2025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计划表
2.对接联系人员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四链融合”巡回对接活动计划表
序号 |
活动主题 |
参加范围 |
活动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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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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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备注:1.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等24个区县,每个区县开展活动不少于2场。
2.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梁平区、城口县、丰都县、万州区、垫江县、忠县、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等17个区县,每个区县开展活动不少于1场。
3.市经济信息委汽车处、电子处、智能终端处、软件处、材料处、消费品处、装备处、化工处、医药处等9个行业处室,每个处室开展活动不少于2场。
附件2
对接联系人员名单
区县经济信息委(委机关行业处室)(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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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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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注: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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