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24〕66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宣布重庆市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
(2012年版)失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决定,对《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渝经信发〔2012〕91号)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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