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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157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智能〔2024〕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4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赋能中心“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线上+线下制造业数字化赋能生态,助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经研究,拟组织开展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申报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拟建设赋能中心应拥有固定的场地,且应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限不低于3,并具备完善的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投入和预期成果需符合相应要求(见附件12)。

各区县经信部门原则上只推荐1个申报主体揭榜。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揭榜方向,申报多个方向视为无效。已获得市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主体参考项目榜单(附件1)、建设指南(附件2),编制申报书(附件3,将申报书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将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电子Word文档、Pdf文档报送所在区县经信部门。

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48日前将申报纸质、电子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

(三)评审公布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进行对征集的揭榜项目进行评审,揭榜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公布

项目实施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批复文件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各有关区县经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并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问题

项目监督。市经济信息委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适时组织行业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阶段性督导,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责令申报主体予以整改、调整或中止。

)评估验收项目建成后一个月内申报主体报请市经济信息委组织验收市经济信息委会同有关区县经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程序进行授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授牌支持

年度评价市经济信息对已授牌的赋能中心进行动态管理,实施年度综合评价。对年度综合评价不达标的赋能中心予以通报,连续两次年度综合评价不达标的赋能中心予以摘牌。

政策支持获得授牌赋能中心,市经济信息委不超过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1000万元。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后,每延期一个月2%比例减少计划补助资金,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超过建设周期12个月未通过验收的不予补助。

附件:1.202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揭榜挂帅

           目榜单

2.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建设指南

3.2024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揭榜挂帅

           目申报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3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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