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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服务〔2024〕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服务2024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359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一、第二批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

(一)请有市级工业遗产项目单位的区县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市级工业遗产项目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属地原则申报国家工业遗产。市级工业遗产项目单位为申报主体,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

(三)相关区县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42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份,电子版U盘一份)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二、第一、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复核自查初核工作

请被认定为第一、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先对核心物项保存状况、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保护管理措施、活化利用情况等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国家工业遗产复核表》。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负责初审,并提出复核意见建议。未主动申请复核的项目单位,视为放弃“国家工业遗产”称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敏;63898213

电子邮箱:18035707@qq.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批国家工业  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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