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3-00878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智能〔2023〕4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关于发布2023年制造业“一链一网一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榜单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34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发布2023年制造业一链一网一平台

试点示范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深入落实《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助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经研究,发布2023年制造业一链一网一平台试点示范项目榜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报主体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方面有内在迫切需求,且依靠当前市场产品难以解决,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价值和应用示范效应

(四)项目完成后,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管理过程起到有效促进作用,且在行业能够形成标杆示范

(五)项目应明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等,项目关键指标应对标技术前沿,紧跟行业发展趋势

(六)项目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含软件、硬件设备、网络、系统集成、平台及云服务、信息安全等费用,且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方面有必要投入。

(七)项目为202311日之后拟建或在建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八)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榜单(见附件1,申报多个榜单的视为无效。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申报书(附件2),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将资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刻录光盘)各一式份提交至所在区县经信部门一份留当地经信部门存档,一份由当地经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经济信息委。

(二)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揭榜挂帅申报书进行初审,填写申报单位推荐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20231023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8008申报咨询:杨威威,63897436资料报送:周静,63899409

(三)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市经济信息委组织进行项目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布揭榜单位名单。

(四)项目实施。揭榜名单发布后,揭榜企业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揭榜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调整、终止需及时向市经济信息委申请。

)评估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揭榜企业可申请验收市经济信息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未通过验收且整改后仍无法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予以终止。

补助事项不超过总投资的20%予以补助,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后,每延期一个月2%比例减少计划补助资金,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延期超过12个月的项目不再拨付补助资金,延期时间以通过验收的时间为准计算。

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做好初审推荐。

市经济信息委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为揭榜单位提供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对于揭榜单位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推进实施项目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制造业“一链一网一平台”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2023年制造业“一链一网一平台”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231016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