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融资〔2023〕1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
贴息项目真实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按照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2号)要求,为做好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真实性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原则,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真实性审核。
二、审核内容
(一)对申报项目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二)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情况进行审核;
(三)对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四)对申报项目拟补助金额关键指标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二)出具“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真实性审核意见(详见附件1)。
(三)真实性审核意见要由真实性审核单位的经办人员、业务科长、分管领导签字提出真实性审核书面意见,经区县经济信息委(部门)主任会议集体专题研究通过,加盖区县经济信息委(部门)公章并附会议纪要。
(四)请各县于9月15日(星期五)18:00前登陆市经济信息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审核,并将真实性审核意见(含会议纪要)PDF格式电子档上传到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联系人:丁林毅;联系电话:63897446。
附件:“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真实性审核意见
(模板)
市经济信息委: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技改专项贷”贴息和融资担保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融资〔2023〕8号)要求,我委对###区(县)#户企业(单位)申报的#个“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其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3年#月#日—#月#日
二、审核人员
###(区县经信委副主任)、###(区县经信委科长)、##(区县经信委干部)。
三、审核项目
###“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项目编号###)
……(列举)
四、项目审核情况
每个项目参照以下(一)至(五)的格式进行逐一审核。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审核。
1.申报单位####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为重庆市####区(县)####,具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公司具有/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项目符合/不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4.项目已/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专项财政资金##万元支持。
(二)申报项目支持方向。
项目属于/不属于“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支持方向。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真实性情况审核。
1.项目建设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2.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其中项目设备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万元。有/无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建设阶段:拟建/在建/完工。
4.项目立项:已/未经##(核准、备案部门)确认。有/无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5.项目贷款情况:贷款是/不是项目贷款。贷款投向是/否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费及网络建设。贷款金额##万元,贷款起止时间2021#月#日——202#年#月#日,贷款利率##%,2021—2022年支付利息##万元。有/无项目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实际支付利息凭证等证明材料。
五、审核结论
(一)经过核查,#####项目(项目编号####)……符合申报条件。
(二)经过核查,#####项目(项目编号####)……不符合申报条件。
六、说明
以上项目已经##区县经济信息委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2023年#月#日,审核人为###、###、###、###。
审核人签字:
科室(处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单位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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