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3-00075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执法〔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关于印发2023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经信执法20238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企业

加强对全市监控化学品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渝经信执法〔20231)安排制定《2023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220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监控化学品领域实际,按照我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监控化学品企业具体检查对象按照监控化学品企业总数20%的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二、检查时间

202378月。

三、检查内容

依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建设、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数据资料申报和保存情况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情况。

我委将根据行业管理实际,结合检查工作安排,在上述内容中选择部分内容,按程序制定必查清单。

、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3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双随机”抽选市经济信息委执法处会同化工处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在机关纪委的监督下随机抽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厂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五复查”检查方法:一听监控化学品企业建设生产、使用经营、数据保存、履行《公约》等工作情况介绍;二看监控化学品企业现场生产管理情况;三查监控化学品企业基础资料;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建议;五复查企业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上将检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规开展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