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2-01124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软件〔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19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关于推进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 示范楼宇建设的通知

渝经信软件〔202234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推进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

示范楼宇建设的通知

中心城区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以下称满天星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打造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特色楼宇有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简称满天星示范楼宇遴选授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楼宇运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楼宇产业培育、招商引资、日常服务等工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管委会、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楼宇所有权单位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楼宇以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嵌入式软件以及各类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据服务、互联网平台服务和新兴技术服务等领域。

2.当地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出台贯彻落实满天星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文件,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招商规划和保障措施等。

3.楼宇设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应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适合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软环境”。

5.有一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楼宇载体面积原则上不小1万平方米

2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

3楼宇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从业人员不少于500人。

6.该楼宇是按照满天星行动计划精神新打造培育的楼宇

7.楼宇符合规划建设、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填报《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一式贰份纸质件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地经济信息委(含经信主管部门,下同),具体提交日期由各区经济信息委自行确定

2.各区经济信息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提交至当地政府(含管委会,下同)出具支持申报函,20221215日前申报表当地政府出具的支持申报函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黄剑伟,联系电话:63897753

四、评审授牌

1.收到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后,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后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通过评审的,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名单》。

2.对列入《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名单》的,市经济信息委将进行授牌,并整合各方政策资源支持示范楼宇发展壮大

五、监督管理

1.市经济信息委对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复核一次,主要复核楼宇使用、企业培育、从业人员等情况。对复核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复核不合格的,撤销示范楼宇称号

2.示范楼宇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楼宇的指导管理,加强入驻楼宇企业的行业运行监测统计,综合运用各方政策支持示范楼宇发展于每年715日、1215日前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示范楼宇发展情况的函。

3.示范楼宇运营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加强企业引进培育,积极举办各类活动,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巩固提升示范楼宇影响力。

附件: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示范楼宇申报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1019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