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21〕29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1年度重庆市
重点软件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精神,落实《重庆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渝府办发〔2020〕54号)要求,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市级重点软件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平台运营、数字内容服务、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信息安全等,以及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技术软件研发和应用。
3.企业信用良好,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一年内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企业制度健全。
4.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不低于25%。
5.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按时填报信息。
二、申报类型
1.龙头型企业。企业从事重点软件领域(见附件3)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2020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对全市软件产业发展龙头带动作用突出,产品市场占有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近两年没有连续出现亏损。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独角兽”“瞪羚”企业,以及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拟挂牌上市企业等。
三、申报流程
1.企业自行填写《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称《申报表》),按《申报表》要求提供所需证明材料(见《申报表》佐证材料要求一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21年6月7日前提交至企业所在地经济信息委(含经信主管部门,下同),《申报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联合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另外一份留本单位存档)和《汇总表》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软件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jxswo@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市经济信息委原则上只接收经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的申报材料。
四、组织实施
1.评选方式。收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拟入选的重点软件企业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布《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2.培育方式。对列入《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将整合各方资源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1.已纳入首批2019年度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名单(渝经信软件〔2020〕7号)、第二批重庆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名单(渝经信软件〔2020〕29号)的企业需再次申报,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及时通知企业。
2.鼓励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研发的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类型中“年营业收入”的要求可适当放宽条件。
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电话:63895171、63896259;收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市经济信息委9008室软件处。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申报表
3.重点软件领域分类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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