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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1-00159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园区〔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关于集中启动2021年度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园区〔20214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集中启动2021年度重庆市特色产业

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

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特色发展,根据《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渝经信园区201919)精神,决定集中启动2021年度市级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方向和范围

(一)创建方向坚持以提升33条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为主线,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支柱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等产业协同发展,通过集中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基地,集中打造一批个性鲜明、生态完善、支撑有力、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园与大数据相关的产业,须进一步明确为工业大数据、信息安全、软件信息等细分领域。

(二)申报范围两江新工业直管区、各高新区及经开区产业集聚区、市级特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生产性服务业特色产业基地的,可以在园区之外,但申报对象须空间布局明晰企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

二、申报要求

(一)集中申报,材料齐全。申报工作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各园区要对照渝经信园区201919相关要求,结合十四五产业发展,精准定位创建方向,完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委提出创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合理布局,择优推荐。每个园区申报创建的市级特色产业基地原则上不超过2、累计不超过5,其中申报创建示范基地原则上应为已批建设基地。空港、城口、巫溪、正阳、武隆、酉阳、彭水等园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创建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力争消除特色产业基地空白园区。

(三)提档升级,动态管理。支持获批3年以上、产业基础雄厚、达到创建条件的建设基地申报创建示范基地,全年力争成功升级创建10示范基地。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特色发展方向发生重大调整和基地数量过多的,可在创建时通过申请撤销基地称号方式,调整特色产业基地创建方向,并同步完善申报材料。

    、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两江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市管开发区(指万盛、双桥经开区)申报的,由所在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向我委提出申请,其它园区申报的,由园区管委会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申报,再由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初审后向我委提出申请。

(二)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方式采取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电子材料以光盘形式报送,打印纸质材料要与电子材料一致,分别一式两份寄送至我委。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1331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芮菡

联系方式6389665418523240007

材料寄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园

邮政编码:400015

附件:重庆市特色产业基地创建管理办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3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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