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燃气〔2019〕20号
各区县经(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确保用户用气报装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优化用气营商环境,提升公众用气获得感、幸福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用户用气报装改革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必须实施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门工作推进小组,结合市纪委监委深化燃气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部署,统筹安排,精心落实,扎实抓好本地、本企业用户用气报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细化方案,完善措施。《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要按照条例规定和《重庆市深化用户用气报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渝经信发〔2019﹞119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政策,切实履行起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细化措施,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确保用户用气报装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要组织企业参照重庆燃气集团、重庆凯源公司、重庆渝川公司等企业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要组织企业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改革内容、时限流程、标准要求、企业承诺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和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开信箱、公开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受理查处用户反映投诉问题,及时督查督办阻碍改革实施的行为。市经济信息委将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听取各区县、各企业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督查督办用气报装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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