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支持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政策问答
给予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购首用奖励具体政策措施?
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有效期内(三年)可以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奖励,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30%,择优给予首购首用奖励,奖励资金最高500万元。
给予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奖励具体政策措施?
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有效期内(三年)可以享受首台(套)保费补贴奖励,补贴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计算,单个产品年保费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时限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保险期应连续不间断。上一年度投保且未发生理赔的,当年和下一年度分别按70%、60%给予保费补贴(实际投保费率较上一年度同比例下降的除外);如当年发生理赔的,下一年度按80%给予保费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由入选国家相关引才计划人才牵头研制成功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享受以上资金奖励。
进一步支持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有哪些市场推广政策措施?
(一)定期召开首台(套)新产品发布会。
(二)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政策。
(三)鼓励国有平台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力度。
(四)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采购容错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