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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问答

本办法所指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的含义?

是指主管部门引导园区或企业按照相关标准、文件要求进行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并在创建完成后,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符合性评判及监督管理的活动。


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时间?

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每年认定一次。创建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评价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申报绿色园区的基本条件?

(一)应为经国家或市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及其独立组团;

(二)园区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经济效益显著,在全市园区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示范作用;

(三)近三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市级或区县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四)园区积极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园区内参与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和获评绿色工厂企业数量占比较高;

(五)园区内企业不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六)园区建立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七)园区在能源和资源利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绿色化指标值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八)符合绿色园区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


申报绿色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在本市辖区内,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四)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相关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五)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六)企业有较高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不断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

(七)企业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标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八)符合绿色工厂相关标准和评价要求。


对认定的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有哪些支持政策?

认定合格的园区、工厂授予“重庆市绿色园区”“重庆市绿色工厂”称号,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对已创建的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给予相应的绿色金融等政策支持。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实施的绿色技改项目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各区县应加强对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