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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于2026年6月12日—6月23日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经集体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155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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