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2026-07-20

根据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2026612623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经集体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155)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