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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园区技改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2-17

近日,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起草了《重庆市推动园区技改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后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以园区为载体,深入推动“技改专项贷”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扩大再投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园区开发区和产业集群实施整体规模化技术改造。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支持对象合作主体条件、实施步骤、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梯次推进、风险可控”原则,健全“政银担”合作机制,发挥产业园区协同作用,统筹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政策,依托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园区技改担”工作,为园区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投资提供更大信贷支持。

(二)支持对象。一是支持企业,从行业、中小微企业界定标准、位置、国担基金分险四个方面提出支持企业范畴。二是支持额度,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项目单户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00万元。

(三)合作主体条件。一是银行业机构,明确机构范畴、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数字金融能力、绿色通道四个方面条件。二是担保机构,明确机构范畴、专业服务能力、数字平台及风险评估体系三个方面条件。三是合作园区,明确园区资质、工业发展基础、主导产业、工作目标、服务保障能力等五个方面条件。

(四)实施步骤。一是合作金融机构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交申报方案,自愿申报成为园区技改”合作金融机构二是作园区申报,按照自主原则,由园区和合作金融机构组建联合体开展申报。原则上每个园区联合的合作银行不超过2家。市经济信息委联合相关市级部门组织评审后确定首批入选名单,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合作期暂定3年。三是业务开展流程,分签署合作协议、融资申请、信息推送、贷款审批、贷后管理、成效评估六个步骤。

(五)政策支持。一是风险分担实行担保机构(40%)、市级以上财政(30%)、银行(20%)、再担保机构(10%)”的风险担机制按照国担基金熔断模式开展业务,代偿熔断上线设置为4%,合作担保机构在担保代偿上限内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超出担保代偿上限的业务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二是贷款贴息及担保补助。对获得园区技改”且符合“技改专项贷”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及担保机构,享受市级贴息及担保费补助政策同时鼓励企业申请国家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叠加享受国家贴息政策。鼓励园区制定园区技改”配套政策。

(六)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协同机制、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尽职免责、加强宣传推广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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