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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1-14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了解,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药作为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加快培育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引擎,推动创新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含7个部分、25条工作要求和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2027年,每年创新药获批上市13个,力争全市创新药总数达10个;培育创新药产业创新综合体3个;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3个;打造创新药产业集群3个。

(二)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

一是制定研发清单加速创新药培育。聚焦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临床需求领域,编制“重点研发清单”,对清单内项目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在临床试验、注册、生产应用等环节给予支持,加速研发上市。

二是分阶段给予研发补贴支持。对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按临床试验前(最高200万元)和I期(最高200万元)、II期(最高300万元)、III期临床试验(最高1000万元)四个阶段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促进产学研医协同创新。由创新型医药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和科创服务机构,组建医药创新综合体,打破壁垒,实现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孵育转化,让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加速变成治病救人的良药。

四是搭建研发服务平台体系。支持研发服务企业发展,对新建的合同研发组织平台最高支持1000万元(不超过固定投资额的20%);对开展服务的合同研发组织企业,按年合同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

(三)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是激励临床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引育“大PI(主要研究者)”领军人才,补齐临床试验人才短板。牵头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可获得资金奖励。

二是优化临床研究激励措施。通过将临床研究项目视同市级科研项目、挂钩绩效和薪酬等措施,激发医务人员参与临床研究热情。

三是提升伦理审查效率。建立市级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协作审查、结果互认机制,统一伦理审查申报资料格式。鼓励医院之间在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资源协商调配等环节加强合作。优化流程,推动临床试验申报、内部立项、伦理审查由“串联”变“并联”,将创新药临床试验启动时间压缩到25周内,提升审查效率。

(四)促进创新药项目产业化落地

一是设置药品产业化奖励。依药品的注册分类给予分档奖励,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二是打造生产服务平台体系。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公共生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不超过固投20%)。对开展服务的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合同生产组织企业,按年合同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

五)推动创新药倍增上量

一是促进审评审批提速。推进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重点落实需要核查检验的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

二是加速创新药进院应用。编制“创新药应用清单”,清单内产品享受快速挂网(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机构在清单更新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按“应配尽配” 原则配备入院,不得以药占比、用药目录数量、规格为由限制进院。

三是强化医保支付指导。建立提前沟通机制,新药上市申请时即可与医保部门沟通准入。对应用清单内药品的价格形成和医保药品的医保支付加强指导。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将国家医保谈判创新药直接纳入药品应用目录,医疗机构可通过“双通道”药店实现“应开尽开”,优化“双通道”管理与处方流转。

四是鼓励创新药品出海。创新药海外技术权益交易首付款超1亿元的,按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六)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一是加强人才培育服务。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强化本地医药人才培育;建好生物医药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港,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

二是促进人工智能赋能药物研发。发挥好我市病理、肿瘤等数据资源优势,支持科技和医疗人才对科技数据和医疗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建设高质量生物医药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安全有序共享。推进人工智能在药物研发、临床试验、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的智能体开发与场景应用。打造“人工智能+制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医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

三是多维度强化金融支持。联动银行、证券、保险、股权投资、中介服务等各类机构,加快构建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生态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等国有资本发挥耐心资本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药投资力度。探索医药企业、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联合组建并购基金,支持企业加速整合优质资源。通过建立梯度化发债企业名单制,支持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加强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和上市辅导,推动医药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

四是构建优质产业生态体系。打造重庆国际生物城创新药生态圈、两江生命科技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石板大健康产业园等专业化产业园区。加快完善周边配套设施,推动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更好发挥作用。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壮大市场主体。

五是便利研发物品进口。在自贸区建立研发用品“白名单”,名单内物品进口免于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解决药物研发用物品通关难、通关慢的问题。

(七)保障措施

深化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机制,持续健全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政策不悬空、不打折。

三、其他事项

《若干措施》相关政策措施的申报方式将由对应责任部门发布,具体请关注相关部门官网主页。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措施与本市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或冲突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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