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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6-00451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6〕683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6-05-22
[ 发布日期 ]
2026-06-19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532号提案答复的函

钟云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主动安全为牵引构建重庆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动态安全治理体系的提案》(第0532号)收悉。经与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两江新区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政策体系方面。2022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通装〔202210号),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并从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安全等6个方面对企业提出了19条明确要求。其中包含,一是企业要规范产品安全性设计、强化供应商管理、严格生产质量管控、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企业要建立监测平台,按规定标准上传监测数据,强化运行数据分析挖掘,并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预警能力;三是企业要建立“7×24小时”全天候事故应急响应通道,加强事故报告和深化调查分析,并开展问题分析改进,提升事故响应处置能力;四是企业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车辆和用户数据安全。

在监管平台方面。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成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按照“统一标准、数据汇总、全国监管”原则,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全量接入并上传车辆运行数据,实现对电池、电机、高压、充电、定位、告警等73项数据的实时安全监测。目前,平台已接入新能源汽车超过4000万辆。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成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应当对其装车并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承担回收责任,并及时通过溯源平台报送动力电池编码、出入库、维修、回收等相关信息。

在市级协调机制方面。20224月,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成立了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等市级部门以及汽车产业主要承载地区县共同参与,统筹协调产业发展、安全管理等重大事项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市区县联动,及时处理新能源汽车运行中的安全和管理问题二是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持续提升在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售后服务、事故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根据《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国家标准,鼓励检验机构增设新能源汽车检测场地和专用设备,补齐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深度检验、软件安全测试、网联通讯安全测试等环节的能力短板,提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能力。四是依托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区域示范经验,推动保险机构基于安全数据开展差异化定价与风控创新;鼓励保险机构为新能源二手车残值评估、电池租赁、延保服务等提供保险保障和风险定价依据,促进“安全数据—风险定价—金融服务—反哺治理”正向循环。

此复函已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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