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的建议》(第0686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药监局、市医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两江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建设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区,探索可复制推广模式事项;优化市场准入机制,降低企业推广难度事项;推动创新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体系,扩大覆盖范围事项;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能力事项;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区,探索可复制推广模式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产学研医深度协同的创新体系,2024年5月,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和市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渝经信发〔2024〕22号),实施“企业出资出题、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解题”的横向合作模式,推动医疗机构和医生参与医疗器械产品创新。文件发布后,反响良好,共计82个项目申报,医疗机构和医生团队参与创新研发和应用示范的积极性较高。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遴选出66个项目入选了《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第一批)》。
今年初,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共30条政策措施,旨在通过“超常规、突破性”政策引导,推动智慧医疗装备产业突破性发展。政策中的第4条,就是“推动医工融合创新”。持续开展“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鼓励采取“企业出资出题,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解题”的横向合作模式,应用示范产品可按规定直接进入参与项目的医疗机构使用,应用示范项目视同省部级纵向课题,医务人员和科研人员的贡献可作为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第一批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经验,尽快组织第二批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加快构建产学研医深度协同的创新体系,推进我市创新医疗器械发展。
二、关于优化市场准入机制,降低企业推广难度事项
参照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市药监局制定了《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对于经审查认定为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在注册检验、体系核查、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均可优先办理。同时,市药监局对进入创新审批程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服务专员制”,提前介入、跟踪指导,提供个性化服务,畅通注册检验、技术审评、体系核查等各环节“绿色通道”,支持我市医疗器械在重点领域创新突破。
三、关于推动创新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体系,扩大覆盖范围事项
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医疗器械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创新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体系,扩大覆盖范围。一是全力发挥医保支持作用。2024年4月,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办法(2024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5号),明确提出“为支持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对新获批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单独按项目结算,待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正式转常规后次年纳入DRG结算”,以支持我市新技术和创新医疗器械的应用。2024年10月,市医保局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了《重庆市优势病种及医保支付政策研究》,重点对创新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进行研究。二是支持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发展。会同重庆金融监管局指导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庆渝快保”,突破商业健康保险的传统限制,不设置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投保前置条件,开放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在全国率先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保障范围涵盖肺癌、结直肠癌、肝癌、胃癌等48种肿瘤自费特药,以及戈谢病、黏多糖贮积症、法布雷病等12种罕见病自费特药,更好覆盖基本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合力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在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坚持医保基金“当期可承受,将来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运用课题研究成果,逐步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创新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关于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能力事项
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战略部署,践行医工融合专项工作组和临床应用专项工作组职责,委内组建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综合指导组、融合创新组、示范应用组、临床应用组和中药产业组,以强化全系统对全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生物医药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赋能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将示范项目纳入科研项目管理,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对参与产业创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助力形成“技术创新—产品研制—临床评价—示范应用—反馈改进—迭代升级”良好的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体系。二是采取实地调研,摸清企业需求,形成问题清单,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快出台《重庆市创新医疗器械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督导促进示范应用。三是建立多跨融合的研究范式。加大院企联合创新力度,继续布局院企联合科卫联合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横向项目承接,探索开展院企联合人才培养。四是促进创新药械临床试验,建立对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团队的奖励机制,优化临床试验PI资质备案条件,吸引更多临床试验项目落地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五是推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制定《关于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打造“1+5+N”全场景转化平台;继续举办重庆市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大赛,将参赛范围拓展至周边省市。
五、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事项
(一)关于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
2024年10月,市政府组建了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专班总召集人,分管工业的郑向东副市长和分管医疗卫生的但彦铮副市长,以及重庆大学校长王树新院士3位领导担任专班副召集人,高位推动相关工作。
按照市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的安排,市国资委指导重庆渝富控股集团积极推进相关基金组建事宜,已形成100亿规模的智慧医疗装备基金群组建方案。围绕市政府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发展战略,由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与各区县/开发区、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目标规模100亿元的智慧医疗装备基金集群。对于各子基金,拟由产业投资母基金出资不超过30%,由4个重点区县(大渡口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沙坪坝区)联合社会资本出资70%,分别先行组建四支目标规模25亿元的子基金,形成百亿规模子基金群并直接投资项目。
目前产业投资母基金正积极配合各区县的子基金组建,沙坪坝区中信医疗基金(与头部市场化管理机构合作,已撬动社会资本基本完成募集)以及高新区德美基金(联合区内运动医学龙头企业德美医疗共同设立)两只规模各10亿元的基金正在推进立项中。同时,产业投资母基金针对大渡口区、两江新区的产业特性,正在开展专业化基金管理人的筛选与接洽工作。
此外,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在医疗领域已参与组建由头部券商和头部股权投资机构管理的2只市场化子基金,规模合计38亿元,分别是国惠润信基金、华盖乾宁。这两只基金也将同步关注智慧医疗装备产业,持续在该领域发力。
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指导重庆渝富控股集团加快推进智慧医疗装备基金群的组建工作,加大对重大目标项目、成长期项目和优质存量企业的投资,在医疗器械板块处于估值低位时期,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横向并购力度,更好地推动我市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发展。
(二)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是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事项。采纳建议情况:近年来,持续推动《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地方立法制修定工作,为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事项。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铁拳”“蓝天”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药品、康复辅助器具、公共卫生、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在重要时段、关键环节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围绕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三是支持医疗器械产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生物产业(含医疗器械)纳入专利预审产业领域,相关专利获权周期由24个月左右压缩至3—6个月。在专利优先审查推荐中优先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法治保障促进创新 专利普法全国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编印各类宣传资料向重点区县、园区、企业、高校、院所、社会公众免费发放。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培训,提升医疗器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建立创新医疗器械产业集群的建议。
市智慧医疗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重点打造两江新区、高新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4个智慧医疗装备产业集聚区,抽调人员进入专班,根据各集聚区县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制定差异化产业扶持政策,梳理差异化目标项目清单,提供差异化项目落地保障。目前4个集聚区正在依托各自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上的集聚带动作用,打造具辨识度的医疗器械专业产业园区。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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