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函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5-00458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5〕377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侯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万州发展电解铝项目的建议》(第1064号)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万州区铝产业已经建成了360万吨氧化铝项目,且拥有一批如氧化铝智能化升级、铝材综合利用、再生铝等在建项目,聚集了九龙万博为龙头的一批企业,铝产业发展初具规模,铝产业链正在逐步完善。

我委支持万州区发展电解铝项目,补齐产业链。电解铝属于国家严格控制行业,国务院及国家部委在相关文件中反复强调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发展电解铝只能通过产能置换方式取得合法电解铝产能指标后再行建设。电解铝项目与电力要素高度关联,项目建设地需提供廉价、稳定、充足的电力保障。当前,在国家对电解铝产业节能降碳的政策要求下,小散电解铝产能正在向大产能生产线集中。我委建议:万州区统筹本地电力资源、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为发展电解铝项目准备条件,同时,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密切关注电解铝产能整合动态,抓住机遇引导符合条件的电解铝产能落户万州,夯实万州区铝产业基础。

市生态环境局建议:万州区规划发展的电解铝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委的三区三线、产业发展规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置换管理等要求。同时,万州区要深挖自身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为项目落地腾笼换鸟,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原则支持万州区开展电解铝项目相关前期论证工作,并积极做好生态环境方面的服务指导,助力万州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