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铜梁区打造新型储能产业示范区的建议》(第0829号)收悉。经与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铜梁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帮扶力度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储能产业集群。新型储能产业是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中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我们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持续培育壮大存量主体,推动我市形成以电池、电线电缆、其他电工专用设备为核心,光伏加快发展的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体系。2024年,全市新能源和新型储能产业规模755.2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新型储能产业已初步形成“上游材料—中游制造—下游应用”全产业链条,电池产业规模416.3亿元、同比增长8.2%。结合我市各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和规划方向,明确了“5+N”空间布局,形成了铜梁区、江津区、璧山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5”个核心区域、“N”个其他区县配套发展的格局。鼓励铜梁区依托新型储能产业园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及其配套原材料产业、建设新型储能特色应用场景,已聚集海辰储能、厚生、兴恒、金汇能、科达等12家新型储能相关规上企业,10平方公里的新型储能产业园初具规模。2024年,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集群”获评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铜梁玉泉光储充检换一体站”入选全国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西部新型储能产业新高地。
二是加快建设新型储能产业示范区。通过积极采取新产品新技术示范、新兴领域应用推广、特色示范应用等重要举措,助力海辰储能、重庆大学共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示范区,引进市内其他企业参与铜梁区储能应用场景的建设和运营,助力铜梁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鼓励铜梁区加大招商引资、本地培育力度,推动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持续做大做强;加大力度培育新型储能产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
二、关于在市级层面制定新型储能政策
一是强化技术创新谋划。支持市属国企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太蓝新能源、赣锋锂业、中科超容、清陶能源等固态电池优势企业,并设立6只主投汽车产业子基金,规模近55亿元,投资深蓝汽车、赛力斯、阿维塔、北斗智联、新铝时代等汽车产业链企业,大力引导车企与固态电池企业合作,加快推进上车示范应用,推动锂电储能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大本地储能电池回收利用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力度,鼓励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赛宝等高校、科研机构与三电能源、标能瑞源、弘喜科技、同合动力、环锂科技等电池回收企业开展联合攻关,聚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技术。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多元化技术路线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包括压缩空气储能、储氢、储热等长时储能在内的新型技术路线推广应用。支持中国汽研、重庆大学等单位承担“锂离子电池大型储能系统安全运行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太阳能光—热催化产氢技术及系统研发”等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推动我市新型储能领域关键技术突破。重点培育清安储能为代表的智能储能系统集成商,推动覆盖全周期的多类型储能协同运行。
二是建立全周期人才培养体系。贯彻落实市级有关人才政策,2024年引进储能产业人才424人,同比增长1.1倍。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相关引才专场等活动,动态发布储能产业人才岗位需求,加快引进储能产业发展所需优秀人才。加快建设“渝才荟”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储能产业人才发放重庆人才服务卡,提供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优质服务。2024年共计发放储能产业行业新重庆人才卡563张,提供线上服务1959人次。高度重视新型储能等能源类学科专业建设,近三年,按照年均调整5%的幅度,推动高职新增专业661个、撤销专业135个,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88%。支持重庆大学联合东方电气集团等建设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组建重庆市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先进材料(九龙坡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先进材料(长寿区)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重庆市聚能新材料研究院实体化运行单位。围绕重庆海辰储能龙头企业,由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牵头,共同组建“渝西片区储能产业产教联合体”。支持重庆电力高专建设新型储能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联合企业筹备成立重庆市汽车后市场产教联合体,成立汽车后市场研究院。
三是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应用。印发《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渝经信电力〔2024〕7号),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缓解电网峰谷差大、高峰电力供应紧张、新能源消纳困难等问题,引导新型储能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56万千瓦/315万千瓦时,力争到2027年底,规模达到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印发《关于独立储能电站电价支持政策》《关于2024年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有关事项的函》,给予了独立储能较高的充放电价差。印发《重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关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渝经信电力〔2023〕16号),其中《重庆电力现货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版V1.0)》明确了新型市场主体的准入标准和注册、交易、结算规则,支持新型储能等电力市场主体合理利用现货价格信号参与顶峰发电、低谷调峰、辅助服务等获取收益。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建议,研究制定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支持铜梁区打造新型储能产业示范区,持续推动我市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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