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重庆市推广应用甲醇汽车的建议》(第0175号)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共同研究办理,支持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甲醇汽车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建设甲醇燃料生产和运输体系建设、支持在公共领域用车等重点领域率先进行甲醇汽车推广等事项已采纳,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甲醇汽车事项正在研究,享受新能源车同等路权事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甲醇汽车发展现状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甲醇生产国和使用国,甲醇产能和产量均超过全球的一半以上(2023年全国甲醇产能约1亿吨,产量约8300万吨),发展甲醇汽车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进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等降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将甲醇汽车纳入绿色产品,促进甲醇汽车等替代燃料汽车推广。
与市场主流车用燃料相比,甲醇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便于储运和加注,其清洁性和经济性优于汽油、柴油,但与电动车相比无明显优势,加之存在油箱需要占用更多空间、加能站点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等问题,甲醇乘用车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甲醇轿车车型目前仅有吉利集团的帝豪系列。而商用车特别是重卡对于油箱空间不敏感,同时电动车由于动力电池体积大、重量大、补能慢等因素较难满足远距离运输要求,因此甲醇商用车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甲醇汽车的技术储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已初具规模,全国累计推广甲醇汽车约3.5万辆,其中吉利集团占比90%以上。但甲醇汽车市场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从市场占有率来看,以甲醇商用车为例,2024年上半年全国商用车销量206.84万辆,甲醇商用车占比仅为0.05%,主流商用车仍以柴油车、汽油车、纯电动车、天然气车为主(分别占比53.22%、28.58%、11.18%、6.37%);从地域来看,由于吉利集团甲醇汽车目前主要采用煤制甲醇作为燃料,其推广应用主要集中在贵州、山西等煤炭大省,其中贵阳、西安、晋中三个城市在商用化上进度最快,新疆、青海、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份也有甲醇重卡投入使用。
二、关于支持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甲醇汽车关键技术研发事项
一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碳气凝胶负载高分散多元合金复合材料的结构调控及其甲醇燃料电池电催化性能研究”“Pt 合金团簇-缺陷态氧化铈表界面多维度效应耦合调制甲醇氧化电催化性能”等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加快攻克一批甲醇燃料应用的关键核心技术,为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培育甲醇汽车领域创新主体。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培育了庆铃汽车、长安汽车等一批汽车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支持企业探索甲醇汽车研发与生产。
三、关于支持建设甲醇燃料生产和运输体系建设事项
一是原料生产方面。我市甲醇原料生产有一定基础,但规模较小。我市甲醇生产企业主要有长寿的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87万吨/年)、重庆卡贝乐(85万吨/年)和万盛煤化工(30万吨/年),总产能仅占全国的2%。二是加注站建设方面。交通运输部已发布《甲醇燃料汽车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为甲醇汽车生产、检测、运营提供技术规范。重庆作为试点城市,重庆已建成甲醇加注站20余座,覆盖主城区部分区域,初步形成加注网络。
四、关于支持在公共领域用车等重点领域率先进行甲醇汽车推广事项
一是出租车方面。出租汽车行业具有工作时间长,行驶里程多的特点,对车辆技术性能、使用强度、配套设施配套等有较高的需求。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工作部署,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积极推广使用纯电新能源车辆,已实现规模化应用。二是公交车方面。为避免公交车100%纯电动化带来的能源形式单一的风险,公交集团从2024年起已经开展甲醇增程式新能源公交车(以下简称:甲醇新能源公交)在公交领域应用的调研。公交集团已与吉利远程商用车集团多次进行甲醇新能源公交技术沟通交流,并对甲醇新能源公交运行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含采购、燃料、维保成本等)进行分析对比。与天然气车型相比,甲醇新能源公交在尾气排放指标方面更有优势,且全生命周期成本相比传统燃油车更低,但仍高于纯电动公交。
五、关于鼓励企业和个人购买甲醇汽车事项
目前,甲醇汽车竞争优势尚未凸显。以应用较多的重卡为例,甲醇重卡和LNG重卡的购车成本(40万元、41万元)和每公里能耗成本(1.49元、1.47元)差距不大,但LNG加注站点已形成较完善的网络。因此,企业和个人购买甲醇汽车的积极性不高。
六、关于享受新能源车同等路权和其他优惠政策事项
为支持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61号)的部署要求,对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的甲醇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发放机动车号牌。目前,由于国家层面未统一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号牌申领范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甲醇汽车发放普通机动车号牌。因此,甲醇汽车暂不能与新能源号牌车辆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利。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相关企业开展甲醇汽车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新一批技术攻关项目,突破甲醇发动机制备等关键核心技术。二是持续培育创新主体,加快培育一批甲醇汽车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三是探索推广甲醇汽车,待相关汽车生产厂家研发出适合道路运输行业特点的甲醇类车型后,在政策要求框架下积极向行业推荐、向社会推广甲醇汽车。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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