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775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国网重庆电力共同研究办理,完善安全标准体系、设置企业准入门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均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安全标准体系事项
目前,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已有《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50966-2024)、《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标准》(GB/T 51077-202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GB 44263-2024)、《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GB 39752-2024)等国家标准,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供配电、消防等内容,推动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安委〔2024〕11号)提出到“十四五”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全链条安全标准进一步健全,重点场景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有关国家标准,保障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关于设置企业准入门槛事项
2023年,我委印发《全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指南(2023年版)》(渝经信发〔2023〕88号),进一步理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备案流程,规范项目管理。
下一步,我委将加快制订《重庆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安全、退出等全流程管理,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有序发展。
三、关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事项
我委联合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气象局等印发《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规范〔2024〕14号,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不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全市充换电设施进行安全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检查步骤和工作要求,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应上报市级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等安全检查相关事项,同时明确了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下一步,我委将: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办法》,压实各区县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各区县的指导监督。二是贯彻执行《重庆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渝安办〔2025〕19号),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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