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函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5-00398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5〕517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5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知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相关机制的建议》(第050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市电力公司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新业态、新模式,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发展条件日益成熟,我委一直高度重视虚拟电厂建设,加快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鼓励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单位集聚各类调节性资源,为虚拟电厂发展营造良好环境。2024年以来,我委牵头组织国网重庆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部分电力市场主体代表,成立了虚拟电厂建设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我市虚拟电厂建设方案和运行管理相关政策方案,加大力度培育引进虚拟电厂建设运行主体,全力推进我市虚拟电厂发展。20247月,我市虚拟电厂正式上线运行,成为西南地区首个省级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聚合可调节资源达到22万千瓦,标志着我市负荷管理正在“政府指令”加快向“市场调节”转变。2024年的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中,累计启动需求响应11次,最大降低负荷达到14.1万千瓦,为我市成功应对极端连晴高温天气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引进虚拟电厂平台服务企业15,其中通过平台认证5

二、关于加强虚拟电厂建设顶层规划

20245月以来,我委牵头制定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24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庆市虚拟电厂运行技术规范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2410号),搭建起全市虚拟电厂发展的1+2”政策支撑体系。在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中,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试点推进的原则对我市虚拟电厂的建设背景、发展目标、建设任务等进行了统筹部署,力争到2026年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可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在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对我市虚拟电厂的准入要求、接入管理、交易管理、合同管理、运行管理、结算管理、退出管理、信息披露等管理措施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工作;在《重庆市虚拟电厂运行技术规范》对我市虚拟电厂接入全市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应当达到的聚合资源能力、系统性能、用户终端、数据交互、安全防护等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确保各虚拟电厂和市级服务平台建设在技术规范上协调一致。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虚拟电厂政策和顶层规划,更好地推进重庆虚拟电厂发展。

三、关于构建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

为支撑全市虚拟电厂发展,我委会同国网市电力公司构建1+N虚拟电厂建设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1个全市统一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为全市N虚拟电厂提供资源接入、资格审核、运行监测、能力校核、运行效果评价等服务工作实现全市虚拟电厂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根据虚拟电厂实际运营需要,我委委托国网市电力公司的市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的运营管理,组织开展虚拟电厂平台统一接入和运营管理,具体负责虚拟电厂运营商接入重庆市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的接入受理、资质审核、运行监测、能力校核、效果评估等服务,对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运行情况开展监测与统计。下一步,我委将根据重庆虚拟电厂发展需要,会同国网重庆电力公司持续完善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功能,更好地服务全市虚拟电厂发展。

四、关于完善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资源机制

为切实发挥虚拟电厂调节作用,我委会同国网市电力公司,指导帮助各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单位结合自身资源情况,建立常态化可调节资源排查聚合机制,重点聚焦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用户侧储能、分布式燃机、冻库、充换电设施、空调负荷、集中式供冷供热、铁塔基站、公共照明和工业可调节负荷等可调节资源,收集可调节设备、可聚合容量、响应方式、响应时长等关键信息,按照分层、分区、分类原则梳理归档资源普查信息,建立全市统一可调节资源库。下一步,我委将根据重庆电网发展实际,支持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辅助服务交易,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五、关于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新业态、新模式,我委一直积极支持并鼓励虚拟电厂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发挥负荷调节作用。在2024重庆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的补贴标准和容量补贴标准,虚拟电厂单次需求响应补贴金额=响应功率×响应功率系数×补贴基准价格×响应时长系数×1.2,补贴标准为普通需求响应的1.2倍,在容量补贴方面,明确了202478月按月对虚拟电厂进行容量补贴,月容量补贴金额=(响应功率T1……+响应功率Tn/T调用×5/千瓦。202411月的电力现货长周期整月结算试运行过程中,我委在交易规则中已明确了虚拟电厂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现货交易的准入标准和注册、交易、结算规则。下一步,我委将根据重庆电力市场实际情况,动态优化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更好地推动虚拟电厂发展。

此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5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